豫政〔2009〕3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中小企业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力量、提供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解决就业的主要渠道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因素。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中小企业的影响,进一步坚定中小企业发展信心,提高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
1.加强创业服务指导。各级政府要积极落实支持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降低创业门槛,放宽创业领域,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创业者进入。放宽企业登记、名称核定、出资额、经营场所等限制条件。大力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城镇退伍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返乡农民工、省外投资主体等各类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人员创办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创业工作的指导,为初创企业者免费提供信息咨询、创业辅导、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和开业指导等服务,解决企业初创阶段的突出困难,提高创业成功率。要采取政府引导扶持、多方投资等方式,充分利用各类适合中小企业集聚创业的场所,各县(市、区)要建设1—2个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
2.加快中小企业人才培养。各级政府要将创业培训、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培训纳入当地人才培训总体规划,采取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发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等的政策效应,扩大中小企业人员培训范围。推动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建立长期稳定的人才培养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引导社会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培训。
3.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推动中小企业在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构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基础上,开展集成创新和引进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多种形式的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在中小企业比较集中和具有产业集聚优势的地方,重点支持建立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新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等服务。
4.促进中小企业优化升级。积极争取国家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资金,发挥省工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化、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开发“专、精、特、新”产品,支持创新能力强、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广应用节能、节水、低耗、环保等设备,定期发布有关节能减排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技术项目提供咨询诊断、项目论证、规划设计等服务。
5.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拓宽中小企业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开展企业与项目、企业与企业、工商企业之间的产品对接活动。搭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围绕大企业上下游产业链提供协作配套,建立稳定的产、供、销和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支持中小企业扩大进出口,全面落实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结汇管理等贸易便利化措施,加快推进大通关建设。使用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建立应对国际贸易争端工作机制和监测预警系统,帮助中小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
6.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中小企业信息网络服务平台,通过信息网络平台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产业导向、行业动态、市场需求、技术咨询、人才供求等信息服务。引导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业务流程,改善经营管理,加强对外联络,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支持实施中小企业上网工程,开展网上产品展览、电子商务等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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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