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水利部、国资委、中科院、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集团公司引智归口管理部门:
经批准,国家外国专家局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定于2012年11月2日至3日,在深圳召开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内容
大会主要内容包括深圳论坛、展览洽谈、重要会议、高端招聘四大部分,同期举行多项政策推介、项目对接、合作签约、大会颁奖等重要活动。
(一)深圳论坛
在“人才创造价值”核心主题下,深圳论坛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了五届,张德江副总理连续三年出席并向世界宣示我国的人才引进政策,李肇星、郁慕明等一批海内外重要嘉宾在论坛上发表过演讲。今年进一步加强论坛组织工作,成立论坛专家咨询委员会,邀请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知名人士、世界著名科学家、国际知名人力资源专家等出席,探讨国际人才最新趋势。
(二)展览洽谈
1.海外经济技术类专家组织展区。设展方主要为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定的海外经济技术专家组织。
2.海外教科文卫类专家组织展区。设展方为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定的海外教科文卫类专家组织。
3.国(境)外培训机构展区。设展方为获国家外国专家局认证的国(境)外培训机构。
4.海外高层次人才机构展区。设展方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机构、创新基地、专业组织等。
5.引智成果及国内项目需求展区。设展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引智机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引智主管部门及引智单位等。
6.港澳台机构展区。设展方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著名企业、人力资源中介机构、高等院校、培训机构、专家组织等。
7.海外留学人员展区。设展方包括海外留学生社团、海外高端院校以及留学生个人,国内各地归国留学人员主管部门、留学生创业园、留学生企业等。
8.海内外高校及教育机构展区。设展方包括参加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的高等院校、国内知名高等院校、教育培训机构。
9.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猎头公司展区。设展方包括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人才中介组织、人力资源大市场、劳务派遣和外包服务机构、人才测评机构、管理咨询公司等。
10.高技能人才展区。宣传、推介、展示高技能人才成果及风采。
在上述展区基础上,今年特别设置留学人员专馆、高技能人才专馆、全球企业商学院(大学)专馆。
留学人员专馆将举行首届“创智杯”全球华人创新创业项目大奖赛,拟邀请500名以上海归博士和1000个海归项目参会,组织全国留学生创业园和海外留学生组织参展参会,安排留学人员在深圳和国内省市考察交流。
高技能人才专馆将在去年高技能人才分会场的基础上,组织国外和港澳台以及国内高技能人才机构参会,通过培训课程交流、教学设备展示、专题研讨、人才招聘、机构对接、考察交流等形式,加强全球高技能人才行业的交流与合作,着力构建深圳高技能人才高地新品牌。
全球企业商学院专馆将引入全球企业商学院联展,邀请国际、国内500强企业商学院(大学)展示优秀成果,同时配合全球企业商学院(大学)联展召开中国企业商学院院长(总裁)年度论坛暨颁奖盛典,拟邀请100位重点企业商学院院长(总裁)出席,把该馆作为打造成本届大会的又一新亮点。
(三)重要会议
1.国际人才问题圆桌会议。拟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人力资源企业高管及政府官员研讨国际间人才流动的规律和应对措施。
2.国际专业会议。今年拟组织新材料、生物科技、信息技术、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国际专业会议,邀请国际相关领域的领军专家与国内专家一起研讨专业发展新方向、新技术等问题。
3.业务工作会议。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包括(1)外国经济技术专家组织会议;(2)外国教科文卫专家组织会议;(3)国(境)外培训机构会议;(4)PMI深圳论坛;(5)国家外国专家局为海外专家组织与人才服务机构颁证仪式。
(四)高端招聘
拟继续与“金领世界”、“精英天下”、“群英会”高端招聘等知名高端人力资源品牌加强合作,邀请包括有高端人才需求的国内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为国际性高端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外籍人才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
(五)重要活动。
1.系列项目对接会;
2.系列推介签约活动;
3.海外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及颁奖仪式;
4.中国企业商学院院长联合会2012年度论坛;
5.大会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展示奖颁奖仪式;
6.系列考察对接活动。
二、时间和地点
(一)深圳论坛:2012年11月2日;深圳会展中心会议室(具体时间另见论坛日程)。
(二)展览洽谈:2012年11月2日至3日(周五、周六);深圳会展中心1、3、4、5号馆。
(三)专业会议:2012年11月2日至3日;深圳会展中心五楼、六楼会议室(具体时间另见会议日程)。
(四)高端招聘:2012年11月2日至3日;深圳会展中心2号馆。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国家外国专家局、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支持单位:水利部、国资委、中国科学院。
(三)承办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外国专家局信息中心、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中国国际人才市场。
四、参会人员
参会代表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代表;引智成果推广示范基地;软件与集成电路引智成果项目单位;国(境)外人才交流机构(包括专家组织、培训渠道);国际、国内著名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国际、国内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猎头公司,国际资质证书机构,培训机构、咨询服务机构;外国专家和各类国际化专业领军人才;国内外人力资源研究专家、学者;海内外留学人员、留学人员团体;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及风险投资机构的代表。
五、报名方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引智办)、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集团公司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请组团参会。各引智成果推广示范基地、软件与集成电路引智成果单位、高新产业园区、有关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请安排参展。
各省区市会议代表的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外国专家局(引智办)汇总,并由厅(局)主管领导担任代表团团长;各部委会议代表的名单由部委、直属机构、集团公司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汇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议代表由兵团外专局汇总。
参会参展统一在大会官方网站(www.ciep-sz.org.cn)在线报名,或者填写报名表(附件)报深圳会务组。参展报名截至2012年9月30日,参会报名截至2012年10月15日。
六、参会准备工作
(一)会场展位设置详见大会官方网站。展板由各代表团自行或委托深圳当地相关单位制作。布展时间为10月31日-11月1日(特装展位提前布展请与深圳会务组联系)。
(二)会务工作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具体承办,详细会务信息请登录大会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查询,并与大会组委会深圳工作组联系。相关费用请提前汇至大会组委会指定账户。
(三)请各代表团、各参展单位积极报名参加大会最佳组织奖和最佳展示奖评选活动(各设20名),具体评选方案请见大会官方网站公告。
七、联系方式
(一)大会组委会深圳工作组
联系人:陀春玲、曹永赋、陈基伟、胡同胜
电话:0755-25985157、25985186、25988061
传真:0755-25944908
邮箱:ciep@163.com
(二)大会组委会北京工作组
联系人:付俊生、张妍、李想
电话:010-68468025
传真:010-68940923
邮箱:ciep@chinajob.com
(三)深圳论坛工作组
联系人:李永良;电话:0755-83646198
(四)高技能人才专馆
联系人:倪瑾;电话:0755-25942980
(五)全球企业商学院专馆
联系人:沈阳;电话:0755-27757078
嘉宾合作:何一健
座机:0755-27788373
手机:15889433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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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票咨询:谢双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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